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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宜秀:念好“严”字诀 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时间:2020-11-26 15:3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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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名干部今年6月被予以诫勉谈话,尚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宜作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评比表彰推荐候选人。”近日,安庆市宜秀区纪委监委对某区直单位进行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为选准选好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安庆市宜秀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工作监督,防止党员干部被“带病提拔”、“带病表彰”、“带病评优”。

严把审核程序关。对征求意见的拟提拔对象或评优评先人员,宜秀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程序,对有无涉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巡视巡察移交或其他来源的问题线索等征求意见。综合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方面的提供的意见后,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定后正式回复,确保廉政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严把公正回复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坚持原则分类处置。对拟提拔或评优评先人员无问题线索的,给与无线索回复;对拟提拔或评优评先人员存在问题线索正在核查的,建议组织部门暂缓使用,待查清问题后再作答复;对处分还在影响期间的、所列干部不宜使用或评先评优的,向组织部门提出相应的回复建议并给出原因。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已办理廉政意见回复300人次,对其中2人提出暂缓使用意见,5人提出不宜评先评优。

严把纪律规矩关。要求具体承办人员必须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被征求意见人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特别是对暂缓、不宜使用的党风廉政回复函的内容,做到不扩大使用范围。对存在党风廉政回复核查中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故意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导致漏报、错报,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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