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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联动协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0-11-06 09: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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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反映的问题,经逐一调查核实……现根据春秋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村党支部副书记束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一切职务;给予村党支部书记胡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文书许某延长入党预备期一年;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乡干部进行问责,违纪款全部收缴。对此调查及处理结果,你本人有什么意见?”

“我对结果很满意!”面对前来反馈信访举报处理结果的工作人员,春秋乡深冲村村民束某在回访表上郑重签字表示认可,“没想到这么快就有处理结果了。”

原来,束某等人所反映的问题虽然较多,但都不具体,且时间跨度较大。按照规定,该信访件应交由乡镇纪委处理,因束某等20多人是实名集体访,且不信任乡纪委能够秉公处理。在对束某等人反映的问题登记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及时将该举报情况向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经过研判,舒城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与相关班子成员会商后,决定运用“1+1+1+3(4)”联动协作机制来办理该信访件。

“1+1+1+3(4)”联动协作机制,是2019以来年舒城县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而创建的一种工作机制。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县乡联动、片区协作”的原则,以3-4个相邻乡镇(开发区)划分为1个区域,将全县22个乡镇(开发区)科学划定为6个协作片区,明确县纪委监委1名副书记(副主任)领导,1名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主管,1个纪检监察室牵头,对片区内的3-4个乡镇(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全流程进行业务指导和责任包保,统筹片区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根据此联动协作机制,在该信访件按规定转到春秋乡纪委的同时,由联系该片区的县纪检监察室牵头,抽调片区内其他2个乡镇纪委人员参与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经过初核,查明该村多名干部在村级“三资”管理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春秋乡纪委对涉事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

为严格落实查审分离要求,县纪委监委又指定该片区内另一乡镇纪委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县纪委监委审理室适时介入、提级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

“‘1+1+1+3(4)’联动协作机制,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有效化解了乡镇纪委人员少、监督执纪力量不足、调查审查周期长、查审难以真正分离的矛盾,破解了熟人社会、本乡镇纪委办案阻力大、问题难以查深查透等难题。片区内不同乡镇纪委人员一起办案,也起到互学互促的作用。”舒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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