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国市委第十四轮巡察暨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巡察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预计到11月中旬,十四届市委将按计划完成巡察监督全覆盖和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巡察全覆盖双任务。
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该市市委始终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自2016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便直接调研、直接部署、直接推动、直接督查,在实际工作中将参加每轮巡察动员会和重点巡察反馈会形成惯例,体现了市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和市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态度和决心,为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巡察主体责任以及强力推进全市巡察工作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奠定了坚实基础,彰显了市委对巡察政治属性的精准把握和以巡察“利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坚定决心。
根据巡察效果和工作需要,近日,市委研究并通过了《关于巩固和完善市委主要领导参加巡察动员会有关工作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市委主要负责人参与每轮巡察动员会和重点巡察反馈会的做法,得到了上级纪委监委的肯定与赞许。我们把在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通过制度、规定等形式固定下来,不断巩固和完善相关成果和程序等,并以此推动全市巡察工作更高作为、更好发展。”谈及《规定》的制定出台,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规定》指出,市委巡察办在每年年底前须将下一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安排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计划和安排再报市委主要领导审阅,并经市委书记专题会通过,纳入市委重要工作日程;在每轮巡察工作动员会拟召开前7个工作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巡察办负责人须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该轮次巡察方案和授权任职书等相关准备情况,并听取市委意见;巡察动员会参会人员、参加范围及有关要求须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动员报告须市委主要领导审阅;按程序和要求做好动员会有关精神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等。最后,对于市委主要领导参加重点巡察反馈会,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将‘被巡察党组织对动员会精神学习和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这一条写进了《规定》中,这既是要求又是指引。”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方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主动接受配合巡察监督的刚性约束;另一方面也是结合每轮巡察的特点和被巡察单位的职责职能,在落实反馈整改上更加适应我市实际,最终回归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标上来。”(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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