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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相山:1至10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529人次

时间:2020-10-28 09: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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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确认,以上7名同志没有发现信访举报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受过纪律处分,没有被问责情况,按规定建议提拔使用。”这是淮北市相山区纪委监委近日在收到区委组织部关于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征求意见函后,根据核实结果如实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今年以来,相山区纪委监委坚持履行监督首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1-10月,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29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决意见7人次。

在办理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相山区纪委监委严把“程序关”和“意见关”,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由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统一受理并组织实施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工作,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分别审查把关后,统一由办公室对意见进行汇总,拟定回复意见并报分管、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最终出具廉政回复意见。对经审查没有发现问题的直接答复;对收到来信举报的,认真说明情况;对核查确有问题的,或受过处分且未过处分影响期的,如实出具廉政意见。

“我们对意见回复办理情况建立了纸质档案,分类归档,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区纪委监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实行廉政审核责任倒查追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核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鉴定结论失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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