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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强化督查督办 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地有声”

时间:2020-10-23 08: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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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巡察整改、督办落实情况报告制度,请于10月31日前健全群众可参与、可评价、可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宣传部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着深入推进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建设的工作任务,请于11月20日前完成‘一县一品’……”近日,泾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纪委监委重点工作督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用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地有声”。

据悉,该《办法》坚持实事求是、服务大局、责任明确、质效并重和严守秘密的原则,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从上级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机构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县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决策及相关工作批示等五个方面明确督查督办重点内容。重点督办工作实行半月报告制度直至该事项办结,由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严格按照限时办结等要求全程跟进,并及时调度推进办理质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细化了督查督办工作流程,采取梳理登记、建立台账、责任交办、跟踪督办、适时通报、审查复核、立卷归档等工作措施,由办公室综合运用电话催办、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研回访等方式,按照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清单化销账等要求,推动重点工作规范、顺畅、有序运行,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对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通报,确保工作成效。

“无论是落实政策、执行制度还是推动工作,最终都要落到‘抓落实’上,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做到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督查督办就跟进到哪里。《办法》的制定为强化内部监督,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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