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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推进监察职能延伸 上下联动“一盘棋”

时间:2020-10-15 08:0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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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监察职能,优化协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下沉监督力量……2019年7月,合肥市针对基层监察对象大幅增加和越往下监督力量越弱、执纪压力及难度越大等问题,出台了《关于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试行)》,创新推出“监察室+协作区”模式,形成上下联动“一盘棋”,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延伸监察职能,构建有形覆盖“监督网”

针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监察对象增加3倍、乡镇一级增加2倍的现状,该市按照“五统一”的要求(“统一命名、统一授权、统一管理、统一人员配备、统一职责界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实行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监察室根据县(市)区监委授权,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

截至目前,全市共挂牌成立监察室130个,其中9个县(市)区所辖的125个乡镇、街道全部挂牌。同时,在村(居)设立监察联络员,由村(居)纪检委员兼任,主要负责对村(居)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近距离监督并及时向监察室反映发现的问题线索。

优化升级协作区,形成力量整合“一股绳”

按照“就近协作、便于集中、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原则,该市在原有基础上,合理优化纪检监察协作区设置。原则上每4—6个乡镇(街道)划为一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协作区以集中办公为主要形式,积极探索统分结合、务求实效的工作方法。

目前,各地共设立34个协作区,其中,县级纪委监委人员占15.6%,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员占68.2%,村居人员占16.2%。

理顺工作关系,建立职能清晰“责任链”

为理顺乡镇(街道)党委、纪委与协作区工作有交叉的问题,明确各自定位和职责权限,县(市)区纪委监委对协作区实行直接领导,统筹调度管理。

协作区与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重在指导、但不包办;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重在监督、但不替代。协作区代表县(市)区纪委监委开展工作,坚持有案办案、无案监督,根据各级明确的工作范围、县(市)区指派和乡镇(街道)提请事项,统筹开展交叉检查、执纪执法、巡察联动和专项整治等工作,重在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

监督力量下沉,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在坚持机构、编制、职数“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市纪委监委通过盘活存量、优化调配,进一步配齐配强监察室和协作区人员,提高了监督质效,加大了执纪执法工作力度。工作中,实行任务集中调度、日常统筹管理、干部统一考核、工作一体保障,进一步推动重心向监督聚焦、力量向基层下沉。

2019年以来,全市各协作区共研判排查问题线索588件,立案26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4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共处置问题线索2158件,立案10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11人。(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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