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青阳:跟进监督 护航禁捕退捕

时间:2020-10-12 08: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现在禁捕后,村里一部分有养殖经验的渔民到外地渔业养殖、捕捞企业上班,还有的到县城里做生意,而我承包了50亩水稻田,种一季水稻并套养小龙虾。一年下来,一亩田能产1000多斤水稻,小龙虾每亩也能赚五六百元,经济收入还可以。”近日,青阳县新河镇常州村五组村民胡银云笑着对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道。

连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深入长江支流青通河、七星河水域对退捕禁捕、渔民安置等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政策落实落细。

据悉,相关部门已先后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其中水上执法行动4次,强制撤除迷魂阵18台,动员或督促撤除迷魂阵等违规网具约50台,清缴擅自捕捞的刺网12条。对76户捕捞渔船和渔民调查摸底工作,9月底前全面完成建档立卡工作;探索建立起县、镇、村三级联动的退捕禁捕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渔民安置保障等工作,成功举办“禁渔退捕利国利民,转产转业共奔小康”为主题的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夜市专场招聘会,提供适合渔民就业岗位近300个,当天入场求职2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47人。同时,做好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渔政人员上船头、进家门向专业渔民和兼业农民宣讲长江“十年禁渔”形势;组织人员深入相关企业、各类市场和餐饮单位开展宣传,累计发放张贴《关于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政告诫书》711份。

“下一步,青阳县纪委监委将持续跟进监督,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依规依纪查处违纪违规等问题,为“禁捕退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新闻排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