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台县纪委监委加大线索跟踪督办力度,不断提升问题线索管理水平,确保线索处置优质高效率。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4件,其中委机关处置39件、乡镇纪委处置16件、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19件。
强化线索办理动态监督。明确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层层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将各自线索办理情况向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月报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即时录入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并进行统计汇总,及时跟进线索办理进度,确保问题线索处置规范高效。
强化问题线索研究处置。严格落实“两个为主”,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纪检监察室在受理问题线索后,经集体研究提出初步处置建议,由纪委书记召集,副书记、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召开线索处置专题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系统分析,研究确定问题线索最终处置方式,确保问题线索查办质量。
强化线索办理审核把关。完善县乡联合办案机制,严格落实《石台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暂行办法》,对立案审查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要求乡镇纪委在提请乡镇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前,必须移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问题线索在办结审批前,必须经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签字;线索办理过程中,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不定期指导,并及时掌握乡镇纪委线索办理进度和处置情况。今年以来,乡镇纪委向县纪委请示报告报备线索处置和办案情况49件次。(池州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