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6月,定远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5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7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7.5%;第二种形态63人次,占17.9%;第三种形态8人次,占2.3%;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2.3%。
2020年1-6月定远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占比图
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治理腐败力度,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加大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建立问题线索办理台账,定期对账销号,督促办理进度。
强化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按照执纪规则、执法规定及上级文件有关要求,结合上级安全检查要点及工作实际,出台了《定远县纪委监委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并对谈话工作方案及回访工作提出要求。
推进谈话场所建设。经县委同意,将原县干部公寓用于建设县纪委谈话场所,县纪委成立重点工程领导小组,督促检查谈话场所建设工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相关建设要求,对场所进行改造,谈话场所现已投入使用。(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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