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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严格落实《规则》 营造党员群众监督良好环境

时间:2020-05-15 15: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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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升信访举报处理工作群众满意度以及引导党员、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举报等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存在哪些问题,还有哪些意见建议……”近日,广德市纪委监委结合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就如何“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这一课题深入开展调研。

“《党章》和《宪法》相关条款分别规定了党员、群众有监督的权利,十九届四中全会也对此作了进一步强调。《规则》的出台,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详细介绍开展此次调研的初衷及具体打算,“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不折不扣抓落实,以扎实有效的举措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

市纪委监委将升级“看得见”的环境摆在重中之重,在原有建成标准化来访接待室的基础上,再次对接待场所提档升级,扩大接访室和等候室的面积,实现更大距离的“两分开”,为来访者提供了更加宽敞舒适放心的环境,有效保障检举控告人的权利。

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工作中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也是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力的有效路径。为此,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电、网”四位一体功能,设置专门接待场所,公开检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持续做好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此外,依据《规则》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广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来访举报接待工作办法》《广德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办法》等,建立领导开门接访、重点约访、主动下访等制度,通过走基层、访民情、解民忧,真正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延伸到群众身边。

《规则》中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作出规范,建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同时,还专设一章,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强调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因此,围绕检举控告办理质效如何、实名举报群众满意度如何等问题,我们开展了群众满意度提升行动,对2019年以来的所有的实名举报件实现‘回头看’全覆盖,对排查出的群众不满意件,深入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实事求是予以纠正,并积极做好信访人反馈工作。”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认为群众只有对信访举报工作满意了,其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才能相应提高,监督环境随之也会得以优化。

据悉,市纪委监委还结合《规则》相关要求,陆续建立完善包括《广德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办法》在内的十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积极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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