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会《决定》专设一部分,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部署,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立柱架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不断扎紧扎密管党治党制度笼子,推动党内法规体系不断与时俱进、健全完善,为从根本上扭转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状况提供了制度保障。
制度之效在执行。执行越有力,制度优势就越能转化为治理效能。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要带头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做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表率,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落脚到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以强有力监督推动制度高标准不折不扣执行,以高水平治理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治理必治权,治权必监督。监督是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要把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将全会部署转化为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治理实践,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一体推进“三不”“三转”和“三项改革”,推动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统筹衔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同其他监督协同发力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地做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关键在于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应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当作头等大事,准确把握、认真落实四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全市以高水平治理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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