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委《关于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下发后,蜀山区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工作,提前谋划,先行先试,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工作。
调查摸底,精心准备。8月12日,蜀山区纪委监委召开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工作座谈会,从监察室和协作区定位、组织架构等方面详细解读指导意见,强调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酝酿监察室初步人选并报区纪委监委审核。各镇街开发区纪(工)委书记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交流讨论。同时,对开展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性和可行性、监察室人员配备、监察范围、监察权限、存在问题等方面开展详细调查摸底,为全面开展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做前期准备。
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积极推动监察职能延伸工作,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对派出监察室、协作区人员初步人选进行把关。9月11日,召开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推进会,强调监察室、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要理顺关系,理清职能定位,强化监督,为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快速推进提供了保障,奠定了基础。
加强落实,稳步推进。《关于推进监察职能向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延伸的实施方案(试行)(讨论稿)》经区委领导批示后,经过层层把关、审核、审议后通过。方案决定,在全区12个镇街开发区共设置3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协作区主任由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兼任。同时,对人员选拔程序、构成情况做了明确规定。
目前,蜀山区3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及12家派出镇街开发区派出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运行,并实现编制调配、干部任职、人员配备同步完成。监督监察关口再前移,实现了对全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标志着蜀山区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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