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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以案明纪 筑牢“关键少数”廉政“防火墙”

时间:2019-08-27 09: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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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深做实“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强化对“关键少数”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日前,东至县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中,选取15个汇编成《东至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选编》,发放到县处级领导干部、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手中。

《选编》中选取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既有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也有在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低保审核把关不严、危房改造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自己将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在平时、管在经常,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位乡镇党委书记在收到《选编》后感触地说道。

“看着曾经在一起工作学习的同事、同学和老领导沦为典型案例中的‘主人翁’,让人在惋惜之余又深受触动。这是一个个用政治生命写成的活教材,我们一定要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学习《选编》后的党员领导干部纷纷表示,案例发人深省,对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有着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

近年来,东至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关键少数”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发放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加强对“关键少数”的警示教育,督促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并以此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以案为鉴,可以明法纪。编辑《选编》的目的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拒腐防变意识,真正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纪委常委会上就编制《选编》工作专门作出强调。(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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