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省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部署,结合综合监督单位的实际,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会商制定了《省纪委监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协调机制的意见》。确定了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参加列席会议、廉政意见回复、线索排查处置、联合监督执纪、纪检工作联席会议、纪检业务指导及监督等9项工作机制,为加强与综合监督单位的工作沟通协调、形成管党治党合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着力为主体作用发挥搭建有效载体。《意见》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同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长常态化与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沟通交换意见。监督单位有关部门定期报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纪检监察组联合监督单位开展线索排查和监督执纪。通过落实上述机制,推动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发挥主体作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形成“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格局。
着力发挥派驻监督的特点和优势。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督促协助监督单位推动管党治党重点工作、参加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回复党风廉政意见、统筹问题线索处置等方式,强化监督,严格执纪。同时,综合监督单位在开展重要的党的建设、“三重一大”事项、干部任命、制度规定等方面及时抄送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出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的优势。
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内部监督。针对综合监督单位直属单位多、纪检干部队伍体量大的实际,建立了纪检监察联席会议、业务指导和内部监督等3个方面机制,既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内部管理,也注重加强对监督单位纪检机构、纪检干部队伍履职情况的监督,建设过硬队伍。(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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