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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强化“回头看”督查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上次在巡察中查出的54套应退未退保障房,现在仍有26户未及时清退……”这是在郎溪县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组督查县房管局时,督查人员将发现存在的整改不到位情况列入督查问题台账时的一幕。

为督促巡察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督效能,近日,该县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等部门抽调人员,共同组成4个督查组,对2018年度巡察的45个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督查。

“如何进行督查?督查什么内容?怎样督查最有效?这些都是我们督查组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说,“在督查前,我们结合之前的反馈意见,详细制定了督查清单,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督查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到位、问题线索是否处置到位。”

据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督查组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重点聚焦“六看”,即一看问题台账是否有漏项;二看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三看问题是否处理到位;四看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是否追究;五看是否做到举一反三;六看是否建章立制。同时,针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实行了优先办理、快速处置;是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否存在问题线索处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

此外,为确保真实准确反映被督查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督查组还同步建立了督查问题台账,将发现的问题全部登记在册,并交由县委巡察办汇总后进行统一反馈,对存在敷衍应付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单位党组织,及时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完成整改。

“对巡察整改单位进行‘回头看’督查,整改不到位绝不收兵,这样既能形成巡察工作的‘闭环’效应,又能使巡察整改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有效避免了‘一巡了之、一改了之’现象的发生。同时,通过加大督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再整改,可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真正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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