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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把处分决定送到家门口 让“一张纸”变成“一堂课”

时间:2019-07-03 09:3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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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县纪委的张主任宣布了潘诗海被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下面我宣读他在审查调查期间写给村两委干部的《警示忠告书》……”

日前,来安县杨郢乡纪委在该乡余庄村召开会议,会上除了宣布对村党总支原书记潘诗海的处分决定,还宣读了他在留置期间撰写提醒同事们的《警示忠告书》、剖析了其违纪行为、解读了相应党纪条规,给村干部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这是该县把宣布处分决定会变成警示教育课堂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来安县不少村干部受到处分。宣布处分决定不是结束,为让基层干部感觉到纪在身边,该县不仅把处分决定送到“家门口”,给违纪人员当头棒喝,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从强化震慑和教育着手,开展“一案一警示”活动,通过剖析案件违纪违法特点和警示意义,解读相关党纪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出具体整改目标和要求,村两委负责人表态发言等,把处分决定宣布工作从“一张纸”变成了“一堂课”,成为参会人员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一面镜子。

为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警示震慑效果,该县出台《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的意见》,明确党纪政务处分案件均要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视案件类型、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设置教育内容,警示其他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建立“三书、三会”机制,对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期间,引导审查调查对象撰写《忏悔书》、《警示家书》、《警示忠告书》,进行反省悔过,提醒忠告家人和原单位干部职工。审查调查结束后,组织开好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组织)会,通过宣布处分决定、通报主要案情、宣读“三书”、开展廉政谈话、查摆剖析整改等,汲取深刻教训,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结合我们身边的案件,讲教训、讲党纪、讲要求,既让我们揪着心、冒着汗、红了脸,也明了底线,这样‘送到家门口’的警示教育太有意义了。”余庄村党总支书记黄学来谈起处分决定宣布会深有感触。

“开展‘一案一警示’活动,推动处分决定送达、宣读、教育常态化,既让违纪者铭记,又给侥幸者震慑,更是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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