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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异地交叉复核 提升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办理质量

时间:2019-06-12 08:5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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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滁州市纪委监委印发提升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办理质量的工作方案,压实各承办单位工作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目标,确保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办理高质高效,经得起“回头看”的检验。

线索集中管理,明确责任时限。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实行台账化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明确每一件线索办理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办理时限等,定期对账、实时销账。加大调度力度,一周一调度,十天一总结,每旬一上报,重要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动态掌握线索办理情况。

强化核查力度,开展直查直办。进一步发挥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专案组作用,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分管副书记坐镇指挥,集中骨干力量,对中央督导组转交件开展直查直办、提级办案;对重点案件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整合力量、统一指挥、有效协调。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公安机关同步上案及问题线索移送信息互通、数据统计及明示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攻坚合力。督促公安机关对经侦查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严格落实“两说明”“三长签字背书”制度;对有违法犯罪情形但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要说明信访件反映以及侦查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有关情况。

开展异地复核,提升办理质量。组织力量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特别是查否件进行“回头看”,县(市、区)纪委监委承办的案件实行异地交叉复核,由县(市、区)纪委监委常委(委员)带队,抽调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业务骨干,进行全面复核。市纪委监委直办的线索由案件审理室进行复核,派驻纪检监察组承办线索由市直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小组复核。坚决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24字方针要求推进案件办理,确保每一件案件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目前,4个异地复核小组名单已确定,正在开展工作;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正在对已办结的7件直查直办线索进行复核。(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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