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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琅琊:设立协作区 优化基层执纪执法力量

时间:2019-05-31 09:1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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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积极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整合16个派驻(出)机构力量,探索建立3个纪检监察协作区,推动基层执纪执法由“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

就近整合,内涵发展。针对8个街道均在主城区、人员易集中的区情实际,将8个街道和46家区直机关划分为南片、北片、区直机关3个协作区,整合10个纪工委、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骨干力量,每个协作区由9—10人组成,破解基层派驻(出)机构审查调查力量薄弱、任务不均、能力不强等难题。协作区所有成员均为兼职,不单独核定机构、编制、人员。

统分结合,集中管理。协作区受区纪委监委直接管理,在区纪委监委授权下开展工作。每个协作区明确1名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管,指定3个纪检监察室联系,协作区主任由所联系的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实行“统分结合”的工作方式,“分”即协作区不改变各派驻(出)机构工作职责,各派驻(出)机构履行原有纪检监察职责。“统”即协作区对辖区内的问题线索、调查审查、案件审理统筹办理,定期召集分析研判会议,提升执纪执法的精准度。

明析职责,优势互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赋予协作区处置问题线索、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日常监督职责,协作区主任对辖区内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重一大”事项等进行督导监督,把“十看十查”日常监督落实到重要工程、重点行业、重要岗位等廉政风险较高的领域。明确挂钩联系、相对集中办公、线索集体排查、工作报告、交叉联合、查审分离制度,从职能定位、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规范,为协作区规范履职提供制度保障。(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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