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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重点加强涉黑涉恶等领域信访线索排查

时间:2019-05-27 09: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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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姐,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调查处理结束,这是处理结果,不知您可有什么意见?若有意见或新的证据请及时提出来。”“对调查处理结果我很满意,没想到反映的问题这么快就得到处理……”这是近日,青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到信访人员家中进行回访的一幕。

今年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采取“三式”组合拳,认真办理涉黑涉恶腐败信访举报问题。截至目前,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信访举报15件,均认真及时办理。

“覆盖式”宣传。在县纪委监委网站开设涉黑涉恶腐败举报专栏,发布《关于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公告》,公布收件地址、举报电话;统一印制《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张贴在公交站台、村委会宣传栏等显眼处,向社会公布受理的检举控告内容和举报方式;结合接访、下访工作,向群众发放举报宣传资料,激发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同时,运用微信公众号和县电视台进行广泛宣传。

“直通式”转交。建立来信来电快速转办机制,对研判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三日内转案管室或乡镇纪委办理。为确保及时处理涉黑涉恶举报件,强化信访室与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等部门配合协同,及时移送和研判线索,加强信息互通共享。

“起底式”查办。对2016年以来的所有信件进行起底式梳理排查,共梳理出涉黑涉恶信访举报线索 8件,对梳理出的信件进行归类建账,并重新研判处置。对已作信访了结的进行“回头看”,群众重复举报且仍然存在疑点的进行复查;对转办其他部门的,主动联系了解办理情况,获取有价值信息。同时加强交办督办,对可查性强的信访举报,作为交办件要求查报结果。(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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