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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外部监督机制

时间:2019-05-27 09:2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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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企业负责人,很荣幸能够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特约监察员。为了不负光荣使命,我今后一定认真学习相关知识,积极参加监督活动,竭尽所能,争做一名合格的特约监察员。”砀山县展望罐头食品厂董事长蒋超郑重接过特约监察员聘书激动地说。

近日,砀山县纪委监委出台《砀山县纪委监委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着力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外部监督机制,预防和解决“灯下黑”问题。该办法从聘请条件、聘请程序、监督职权、监督内容、监督保障措施等方面加以科学规范,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时刻接受外部监督长效机制,与其他外部监督形成合力,着力解决“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确保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始终在监督下运行。

此次聘请的20名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均通过严格的推荐、筛选、考察程序,来自不同的工作战线,在各自的工作领域皆有较大影响力,政治素养过硬、社会责任感强、敢于坚持原则、为人公道正派。根据《办法》规定,此次聘请的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享有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活动及业务培训、了解所反映和转交的检举或控告件的办理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权利;履行认真学习政策法规、遵守工作制度、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实施监督、及时将监督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以书面、电话、短信等形式向县纪委监委报告等义务。

“正人先正己,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带头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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