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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铜官:出台《铜官区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19-03-06 10:0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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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铜陵市铜官区委出台《铜官区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坚持精准发力,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管厚爱中激发干部砥砺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明确工作责任。办法指出,党委(党组、党工委)将回访教育工作纳入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与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为受处分人员指定一名帮带人进行“一帮一”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回访教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了解受处分人员认错悔错、吸取教训、纠正整改以及诉求情况。

精准靶向治疗。办法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惩教结合、重在教育,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组织教育为主、自我教育相结合等“四个原则”,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登门回访、座谈回访、委托回访等三种形式,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回访对象端正态度、改正错误,振作精神、放下包袱,积极工作、重塑形象。

强化结果运用。办法强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按年度建立教育管理工作台账,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考核内容,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结果作为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和考评的依据。(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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