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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报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时间:2019-02-21 10:3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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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槐林镇槐光村党总支书记胡济鹏等同志对禁养区内养猪场污染处置不力问题。经查,2005年,槐林镇槐光村村民胡某某在巢湖禁养区内建设“三无”小型养猪场,槐光村未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镇政府。2017年4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槐光村瞒报该户在禁养区内违规建设的养猪场及其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槐光村党总支书记胡济鹏对此负直接责任;负责分工该村的槐林镇人大主席胡纯东、镇环保办主任吴前红对此负监管责任。2018年8月胡济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纯东、吴前红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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