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定远县纪委监委抽调业务精干成立扶贫问责案件复查组,启动2015年以来全县扶贫领域所有问责案件的复查工作,确保问责精准度。目前,已复查扶贫领域问责案件63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限期整改到位。
复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形成一案一表,将复查出的问题、整改要求及相关建议全面详细登记反馈。一是针对案件程序方面存在文书无审批、取证不规范、办案程序倒置、审理工作“形式化”、处分执行不到位等不规范现象,逐条逐点记入表中反馈;二是针对问责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问责理由不充分的案件,要求补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重新评估处分决定;三是针对定性错误、量纪不当的案件,指出错误、分析原因、明确依据,要求根据违纪事实,重新定性、研判量纪幅度。
复查工作还重点关注、解决案件中涉及的群众利益诉求,对于扶贫程序公开、群众参与评议、民主决策等工作“形式化”、“虚假化”,要求有关单位、部门改进工作方法、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程序“真公开”,群众“真参与”,决策“真民主”。
“我们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对扶贫领域问责案件再‘把脉’,就是要提升扶贫领域问责案件办理水平,保证案件质量。”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通过复查,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提升群众在扶贫工作中的获得感、满意度。(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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