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凤台县文广体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焕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3年9月,县卫生局成立了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胡焕勇任组长。在专项清理工作中,未及时将县医院等3名离岗创业人员清理出去。2014年10月整改后,3人仍长期不在岗。至2017年11月,县医院拨付五险一金共计89723.27元。2013年6月,县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等33人分三组赴外地参加培训,共花费85500元,胡焕勇未参加此次培训。后发现,此次异地培训存在公款旅游的情况,旅游共花费63600元,县卫生局作出整改,追缴了应由个人承担的花费。2018年2月23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胡焕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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