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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部署从四个方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时间:2018-11-26 15:4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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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公安厅召开厅党委会议,传达学习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就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从四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省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建中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提升站位抓落实。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全省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论述上来,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定自觉地把接受监督、服从监督、支持监督、保障监督等工作落实到位。厅党委同志和厅直各单位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监督是关爱、严管是厚爱,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

会议强调,要忠诚担当、履职尽责,夯实“两个责任”抓落实。认真履行厅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特别从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忠诚担当、履职尽责的高度,来看待和落实“两个责任”的履行,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从严治警不断迈向深入。始终把抓队伍建设作为第一政治责任、第一政治要求、第一政治标准,厅党委同志和厅直各单位负责同志首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为全省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立标杆、做表率。把“严格监督、科学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的高质量监督标准,体现在落实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驻厅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职、大胆履职,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全覆盖、高质量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提升对厅党委、厅领导班子的监督能力,提升对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能力,提升发现解决厅机关和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能力,提升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的能力。

会议要求,要健全机制、凝聚合力,完善大监督格局抓落实。公安工作涉及面广、点长、线多,公安厅党委以及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在履行相关职责上面更宽、任务更重。充分借鉴公安部党委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建立的相关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安大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以派驻监督为重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审计、督察、法制、信访等警种、部门共同参与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强化预警防范,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在健全完善大监督格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标本兼治、源头预防的机制制度措施。

会议同志强调,要一如既往、好中从优,强化保障抓落实。在省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新的政策出台之前,继续按照原有模式,一以贯之地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让驻厅纪检监察组的同志既能顺畅的开展各项工作,又能感受到省公安厅党委的关心和温暖。省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相关意见出台后,切实按照上级决策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并做到落实最快、落实最好。(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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