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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琅琊:“四个注重”做好不实举报澄清工作

时间:2018-11-26 10:1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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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在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执纪的同时,严查诬告陷害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为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干部澄清正名,让干事创业者轻装上阵。

注重实施主体。不实举报澄清工作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负责,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具体负责实施。首先通过案件监督管理系统梳理出近年来经谈话函询后反映的问题未能认定和初步核实后反映的问题失实的党员领导干部名单,交原承办部门进行研判提出澄清意见。原承办部门结合审查调查实际情况,研判后提出澄清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将澄清名单和相关材料交案件监督管理室。

注重澄清方式。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会议)、出具书面说明、向党组织进行通报等多种方式消除负面影响,落实澄清关怀机制。同时,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以区纪委监委文件、网站通报等方式进行公开澄清。探索推行不实信访举报澄清说明会,以“面对面”方式,对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调查核实结果客观、公正、透明地进行反馈,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注重工作纪律。要求各纪检监察室加强对联系的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实举报澄清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严明工作纪律,对经查证后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不实举报及时进行澄清。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从澄清方式、步骤等方面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注重长效机制。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加强对信访举报的分析研判,准确区分“贴牌式”信访举报、“打击报复式”恶意诬告与举报失实、错告,加强信访举报研究,制定信访等级分类制度,对一些指向性不明的匿名举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留存。区纪委监委将不实举报澄清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经常性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建立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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