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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 抓早抓小 运用“第一种形态” 处置人次占比66.5%

时间:2018-11-22 15:1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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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宿松县纪委监委着力抓早抓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匡正越轨、出界行为,取得了“正歪树、治病树、护森林”的显著成效。今年1-9月,全县处置问题线索630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置607人次。

“咬耳扯袖”防患未然。始终紧盯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教育,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坚持推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和任职廉政谈话制度,将任前廉政考试成绩作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的“硬指标”。坚持定期约谈基层纪检干部,督促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约谈受处分人员单位党委、纪委主要领导,督促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所属单位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由负有监管职责的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及时开展履责约谈。1-9月,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 处置438人次,占比66.5%,同比增长142.8%。

   “小病严治” 动辄则咎。 强化监督检查,深挖问题线索,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破坏营商环境和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采取联动协查、突击检查、举报核查、账目核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妥善处理的原则,根据其违纪性质、认错态度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情节较轻的、影响不大的,及时运用“第二种形态”。 1-9月,全县运用“第二种形态” 处置202人次,占比30.7%,同比增长96.1%。

“重病狠治”严惩不贷。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严重违纪行为,以党规党纪为尺子,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照“六大纪律”准确定位定性,既把握好与执纪监督前两种形态的区分,又把握好与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第四种形态的界限。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由监察委进行审查调查。1-9月,全县运用“第三种形态” 处置11人次,占比1.7%,同比增长22.2%;运用“第四种形态” 处置8人次,占比1.1%,同比下降63.6%。(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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