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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史今读】林则徐的“三不准”

时间:2018-11-22 09: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史今读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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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林则徐,为更多人所熟知的是“虎门销烟”“鸦片英雄”“禁烟英雄”这些标签,却很少有人知道林则徐清正廉洁的故事。

没收金鼠参赃官

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林则徐被任命为江南监察御史,巡视江南各地。一次,他到澎湖群岛巡视,刚在寓所歇下,就有一个自称花家的人献上一盆玫瑰花。林则徐觉得其中有蹊跷,遂问那人玫瑰花的管理方法。那人张口结舌,只是说:“请大人换只大盆子。”林则徐立刻警觉起来,一脚踢翻花盆,里面现出一个红布包,包里是一只足有半斤重的金老鼠和一纸信笺上写道:“ 林大人亲收,张保敬献。 ”林则徐间来人:“ 你是张保的什么人?”那人回道:“张保是我家老爷,小的是他的听差。”

张保原是江洋大盗,投诚以后,匪性不改,吸食鸦片,扰害百姓,拿不义之财到处行贿,得以层层保举,短短十年。升到二品澎湖协副将,占据着海防要冲。林则徐立刻将张保行贿的金鼠没收,上缴国库;同时缮折具奏,派人速入京。最后,嘉床帝撤了张保的职,并予以惩办。

发出《传牌》“三不准”

林则徐与1820年赴湖北接任时,由襄阳发出《传牌》,云:“伙食一切,亦已自行买备,沿途无须致送下程酒食等物。所属官员,只在本境码头接见,毋庸远迎。”1830年他离京赴粤查禁鸦片,行前,从良乡县向广东省发出《传牌》,云:“此行并无随带官员供事书吏”,“并无前站后站之人”,“所有尖宿公馆,只用家常饭菜,不必备办整桌酒席,尤不得用燕窝烧烤,以节糜费。此非客气,切勿故违。至随身丁弁人夫,不许暗受分毫站规、门包等项。需索者即需扭禀,私送者定行特参。言出法随,各宜懔遵毋违。”

这“三不准”即:一不准下属远迎:二不准摆酒席;三不准索贿受贿。林则徐这种廉洁正派的作风,确实值得称道。也正是因为这种 洁己奉公、一介不取这品质成就了他“民族英雄”的地位。他的“三不准”即使放在当今也依旧可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

林则徐所著《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一诗中,有这样两句著名的诗:“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意思是只要对国家有利,即使牺牲自己生命也心甘情愿,绝不会因为自己可能受到祸害而躲开。

立初心易,守初心难。有多少官员在沉沉浮浮的社会环境下,从坚定不移到身心动摇最后坠入深渊。又有多少党员干部在锒铛入狱后,才抱头痛哭忆起自己的初衷。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不仅要把“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作为自己的信念,更应铭记自己“苟利人民生死以,岂因钱财忘却之。”的初心。(泗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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