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至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三个精准”,深化政治巡察,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1至10月份,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起12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其他问责方式处理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起4人。
强化专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关注并督促办理市委巡察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多次召开书记专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落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目前,移交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
建立实施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推进会精神、组织赴石台县学习借鉴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建设及运用方面好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的基础上,成立县纪委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领导小组,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席会议制度,制发《关于规范扶贫领域问题和线索移交的通知》,强化扶贫领域职能部门职责和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办理,对涉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查处。
注重抓好与专项工作的结合。结合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产资源、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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