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明光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线索管理、强化交办督办、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惩处曝光,切实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线索管理。通过在市纪委网站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月报告制度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对扶贫领域问题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今年以来共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8件。
强化交办督办。充分发挥督办杠杆作用,对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由市纪委常委和相关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与所联系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当面交办,签订督办责任书,明确责任,限期办结。今年以来,本委共交办督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件,处理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由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等班子成员带队,组织部、作风办、扶贫办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采用直接进村入户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市纪委先后组织开展“扶贫天天说”访谈督查、扶贫应知应会知识电话抽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等督查,督促工作落实。
强化惩处曝光。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61件,处理7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其他处理47人。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活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今年以来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10起,12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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