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旌德:拧紧纪律“发条” 扎实开展清商“回头看”工作

时间:2018-11-02 08: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拧紧纪律“发条”,巩固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成果,近日,旌德县纪委监委在全县部署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深挖细查、纠偏治乱,助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压实责任,精心部署。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各乡镇和各县直单位紧密配合、迅速行动、详细部署,及时制定下发通知,对专项清理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等都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回头看”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此外,还通过微信工作群、工作提示单和电话向各乡镇和各县直单位进行再布置、再落实。

阶段推进,依规清理。此次专项清理“回头看”分为自查登记、甄别核查、纠正处理三个步骤推进。在自查登记阶段,各乡镇各单位根据干部自查登记内容逐人进行初步核查,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及时上报《自查登记汇总表》和《初步认定情况汇总表》;在甄别核查阶段,县纪委监委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对各乡镇各单位上报的初步认定意见进行再核实,并建立台账。经核查认定,全县共有8人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其中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6人;在纠正处理阶段,对认定为违规经商办企业的8名干部所在单位下发了通知,要求其立即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严明纪律,强化问责。要求各乡镇和各单位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此次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带头登记申报和自行纠正的同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按要求主动纠正违规问题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群众举报或发现存在隐瞒不报、虚假整改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截至目前,已对2名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改不力的干部进行立案审查。 (宣城市纪委监委)

新闻排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