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近日,黄山市黄山区坚持“三个到位”,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坚持把责任压实到位。区委成立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区级层面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分别明确了11个乡镇和12个区直单位部门的职责任务,强化巡察整改上下联动性;被巡察乡镇党委均成立巡察整改专门机构,第一时间召开整改任务布置会,严格按照“六制五清四问”要求,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经区委巡察组、区扶贫办共同审核把关,对反馈问题逐条研究整改内容和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区委书记对个11乡镇党委书记和19个贫困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扶贫工作队队长及区直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传导责任和压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坚持把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三单一表”整改销号机制,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表,实行“台账式管理”和“整改销号制”,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区委组建三个督查组,对巡察整改情况展开督查,现场督办指导,明确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问题清底清零;实行签字背书制,严把程序关和审核关,坚决杜绝选择性整改、折扣性整改、延期性整改等现象。截至巡察反馈1个月,26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和基本完成83个,其余问题整改正在加快推进中。
坚持把成效巩固到位。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区财政局、农委、民政局、住建委、扶贫办等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扶贫项目管理及专项资金、农村“三资”管理、危房改造资金管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分析研究、深刻进行反思、认真剖析原因,找准制度“症结”,新建制度13条,完善制度19项,切实做到以制度建设保障整改长效;坚持把落实整改意见与推动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工作推进,做到在整改中提升工作,在工作中推进整改,持续放大巡察监督成效。(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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