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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围绕职责定位 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18-10-29 09: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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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根据中央、省、市纪委有关要求,霍山县纪委监委主动作为,紧紧围绕职责定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持续发力,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主管常委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分工协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通过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月调度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并对参与扫黑除恶斗争进行安排部署。

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户外广告屏、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以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群众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营造黑恶势力村村喊打、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畅通检举渠道,梳理排查线索。县纪委监委在本级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等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部门,限时办理,动态销号管理。同时,压实乡镇纪委责任,针对本地区相关案件,加强对接会商、逐案过筛,其中佛子岭镇纪委对1名涉恶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加强协作配合,强化问责追究。落实协同办案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对政法机关移送的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排查出的涉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积极督促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责任,把责任严实到乡镇、落实到基层,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将严肃追究问责。(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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