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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贵池:“十不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时间:2018-10-08 09:5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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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池州市贵池区出台了《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公职人员处理政商关系“十不准”负面清单,给全区公职人员划出清晰的纪律“红线”,构建积极健康向上的新型政商关系。

《实施意见》从优化发展环境、畅通政商交往渠道、培育亲清政商文化等方面对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具体举措和全区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明确,要求全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为准绳,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坦荡真诚同非公有制企业接触交往,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实施意见》列出全区公职人员处理政商关系“十不准”负面清单,防止清而不亲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防止亲而不清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做到既亲又清,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于涉及官商勾结、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的实名举报应当优先办理,严查快结,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对非公有制企业正当要求当办不办、能办不办、办理不及时、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行为,对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不予保护或保护不力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执纪问责,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的良好氛围,营造促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良好社会环境。(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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