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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学用结合贯彻落实新《条例》

时间:2018-09-26 09: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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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黟县纪委监委立足学用结合,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组织学习“明纪”。召开委机关全体干部大会,迅速传达中央、中央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把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对学贯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学习,各级党组织以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努力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纪检监察网站、“廉洁黟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全县党员干部推送新《条例》修订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营造“学条例、严纪律”的浓厚氛围。

严格自律“守纪”。抓住“关键少数”,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同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特别是要按照新《条例》要求,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既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又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确保把党章和各项党内法规落到实处,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监督“执纪”。建立明责、履责、督责、问责四环链条,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突出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在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纪行为的同时,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组织处理等方式开展执纪,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40人次,占78.7%。(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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