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9日至5月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我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2018年6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自巡视反馈以来,集团公司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和省委巡视办、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巡视整改的部署安排,将落实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以严紧实的标准和作风,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巡视整改期间,集团公司开展专项整治及审计21个;建立完善制度20项;追责问责54人,挽回经济损失15684.33万元;收到巡视组交办件29件,除函询1件外,其余全部初步核实。针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立案审查7起,处理违纪违规干部12人,其中中层正职6人。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迅速部署落实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站位部署整改。6月13日,即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第二天,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集团公司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李锦斌的讲话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6月20日,集团党委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动员会,带领系统上下统一思想,对做好省委巡视“后半篇”文章进行动员部署。6月26日,集团党委制定并印发《省盐业集团公司“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将落实巡视问题整改作为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的重要抓手和检验方式。6月28日,集团党委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庆祝建党97周年暨党建工作会议,再次明确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年度党建工作重点,统一推进和考核。7月19日,集团党委召开“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党委及班子成员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深刻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方向。8月15日,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反馈问题,结合整改情况进行了深刻检讨和反思。期间,还结合集团公司中心组学习会等对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时间节点、方法步骤等多次强调、反复要求,从思想和认识的高度,推动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落实整改。一是成立巡视领导小组。集团党委把巡视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专门成立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马占文同志任组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副书记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从各部门各单位抽调精干力量,负责文字综合、日常协调、信息汇总、督查督办等工作,保证巡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细化责任分工。针对7个方面16类32项问题,集团党委认真梳理,深入研究,逐项分析,研究制定了《省盐业集团公司党委巡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对每一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目标。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相应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对照责任清单,层层对标压责,构建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整改格局。三是狠抓督查问责。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察、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督查督办,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及时督促纠正,对整改工作心存懈怠和畏难情绪的在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上进行了多次提示和警告,在整改工作中消极对待、不担当不负责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三)建立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整改。一是建立挂图作战机制。根据《巡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建立挂图作战机制,实时标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并根据巡视整改进展,共编发9期《巡视整改工作简报》,时时提醒和警示。二是建立“马上办”工作机制。始终将巡视问题整改作为第一要务,集团党委要求班子成员随时包括周末均要听取工作汇报,需要集体决策的立即召开党委会研究,切实做到问题立查立改,不积压、不放过、不贰过。巡视反馈以来,集团党委共召开党委会议27次,平均2天一次,涉及巡视整改议题100余个。三是建立协调调度机制。集团党委要求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实行周会制,巡视整改办实行日报制,保证每日有进展、每周有改变。期间共召开了7次巡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牵头责任单位问题处理情况,分析研判整改工作进展,部署调度具体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四是建立重大问题专题专项研究治理机制。在全面抓巡视整改工作的同时,集团公司聚焦巡视反馈中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问题专题专项研究治理机制。陆续开展了顺朝公司应收账款、房地产公司内控管理、小贷公司贷款业务、“三重一大”落实情况等专项审计、专项治理、专项督查21次,建立了类金融板块问题、集团资金管理问题等每月专题研究机制。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解决了一批重点问题,问责了一批违纪干部,建立了一批制度规范,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二、强化担当,直面问题,确保巡视整改实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政治意识缺失
(1)关于“结合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没有按照‘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班子成员思想固化,眼界不宽,消极懈怠,担当不足,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不明显” 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集团党委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及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2018年1-7月共组织集中学习7次,其中结合实际开展专题研讨2次;组织系统60余名中层干部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和全系统在职党员十九大精神学习测试,推动学习入脑入心;坚持学用结合,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宣传十九大精神,并形成调研报告7篇,开展党课9次。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两个一以贯之”要求,保障党组织领导作用的发挥。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围绕“两个一以贯之”开展专题研讨;对二级单位党建进公司章程工作进行检查,对未完成党建进章程的2家单位进行整改;对8家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共反馈整改意见8项并立即整改。三是强化班子担当作为意识。6月11日组织开展了类金融机构及其风险管理专题讲座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提升班子专业知识;组织集团公司党委班子及本部全体党员到金寨开展传统革命教育,锻炼党性;对照巡视整改反馈的问题,召开“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查摆自身不足,剖析原因,班子查摆问题19项,制定整改措施36项,班子成员共查摆问题88项,制定整改措施101项。
2.发展方向迷失
(2)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理念落后,品牌意识淡薄,自主开发能力不强,大多采取对外承包经营方式,实现利润不多” 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集团党委已研究通过《关于规范和完善房地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对房地产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人选进行调整。目前集团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人选正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报批手续。该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等制度。二是推动增资扩股。房地产公司已制定了增资扩股至10亿元以上及优化股权结构方案并按程序报批。三是提升经营理念及管理水平。房地产公司积极与行业内皖投置业、中铁置业联系学习交流,并与万科地产签订《战略投资协议》,与地矿星隆达成合作意向。制定了《后备人才梯队建设方案》,引进了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管理人员,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公司人员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出台了《徽盐地产设计标准化手册》、《品牌管理和宣传推广规划》,并将品牌管理职责调整到产品研发部,强化品牌意识。五是加强房地产公司内部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徽盐地产组织管控方案》、《关于调整公司管控模式的通知》、《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划管理办法》、《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目标成本管理制度》等成本管控系列制度,在项目成本、采购、考核及管控方面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内部拉动,房地产公司具备了自主开发后续新项目的能力。六是成立投资发展部,加强项目投资队伍建设;通过与厦门蓝火公司合作成立营销策划公司,提高对市场的分析研判能力。七是加强对承包项目监管。要求现场委派人员对项目公司现有制度进行合规梳理,督促项目承包人按承包合同规定支付投资本金和收益。目前款项全部能按合同规定期限收回或提前收回。八是要求房地产公司今后项目开发原则上以自主开发为主。九是房地产公司与国元信托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融资业务,自主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
(3)关于“类金融缺乏专业人才,缺少市场研判,盲目大举进入金融市场,两家小贷公司停摆,逾期贷款规模大”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调整两家小贷公司经营思路。以逾期贷款清收为首要任务,制定清收方案,落实责任人,全力开展清收。二是加强类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集团启动了类金融公司总经理的公开招聘,将于近期到位;金融公司补充4名技术和清收专业人才,以及6名基层管理人员。类金融板块公司制定了《金融公司和典当公司职工培训制度》,并已组织内训2次、参加外训3次。集团公司对二级公司业绩考核办法已出台征求意见稿,类金融板块各公司内部考核制度修订工作均已完成。三是强化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管理。修订完成《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可行性论证报告会审制度,集团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均须进行详细的可行性论证并通过会审方可提交决策审议。四是集团公司制定《关于加强集团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的意见》,发挥集团委派类金融公司董事、监事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和防范风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开展小微业务转型试点,谨慎探索业务转型路径。2018年1-7月,两小贷公司已累计清收逾期贷款本息合计2601.98万元;新增汽车消费金融贷款500万元、股权质押贷款80万元、房产抵押贷款105万元;7月24日,修订完成《贷款业务制度》,提高了客户准入标准,规范贷款发放流程,实行贷审分离,进一步加强了贷款风险控制。五是徽盐金融公司积极加强了平台合规整改,力争备案顺利通过。
(4)关于“大宗贸易板块市场竞争力不强,主要依靠集团提供“现金流”,违规开展垫资贸易和融资性贸易,贸易公司应收账款数额巨大,部分已逾期,形成风险”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控制集团公司对大宗贸易板块的融资规模。截至2018年7月31日,顺朝公司占用集团公司经营授信总额较年初减少7050.00万元;弘德公司在集团公司借款较年初减少1208.00万元。二是要求大宗贸易板块各企业制定具体的资金筹集与管理方案,切实采取措施丰富融资渠道,不断增强自身的融资能力。目前,顺朝公司已经与安徽农商行等商业银行有了初步合作,并与安徽建工、安徽水利以及合肥建工等进行了接洽,同时就提高盈余公积金计提比例制订了方案;弘德公司水泥业务停止后,已无新的融资需求。三是全面停止违规开展的垫资贸易和融资性贸易,推动业务转型。顺朝公司从2018年起已全面停止直销业务,并着手推进业务调整,现已基本取消了与特级资质以下的企业以及经济效益较差项目的合作。弘德公司全面停止了存在垫资问题的水泥业务经营,正在进行货款清算等收尾工作,并积极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四是全力抓好逾期应收账款的清收工作。截至2018年7月31日,顺朝公司已经累计完成清收2981.55万元,弘德公司也已对逾期单位提起诉讼并积极跟进,部分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五是严肃追责问责。重新测算并清退2013-2016年顺朝公司领导班子薪酬;顺朝公司领导班子向集团公司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已经对顺朝公司开展专项审计,将根据专项审计以及资产损失、责任认定等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针对弘德公司2015年以前开展融资性贸易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于2018年4月对弘德公司原董事长予以免职处理;对2015年至2018年4月期间开展的融资性贸易,弘德公司领导班子向集团公司党委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
3.违规决策,程序不规范
(5)关于“未报省国资委审批,投资参股3家小贷公司。违规批准弘德公司在工业用地上建4家汽车4S店,至今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澜溪山庄项目资产长期闲置,绝大部分房屋至今未售出;花园宾馆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18年8月3日集团公司党委集体学习了《安徽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违规投资参股3家小贷公司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和反思。8月16日,集团党委已就该问题向省国资委做出深刻检查。二是针对以往投资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修订了《安徽盐业系统投资管理监督办法》,重点突出和细化了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投资决策授权范围与程序的要求,在投资事中、事后以及风险管控等环节均作出了更为严格和具体的规定,并制定了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三是继续跟进落实弘德公司宿州4家汽车4S店土地变性工作。申请工业用地土地变性需要拆除地上建筑物以净地挂牌出让,对企业来说损失巨大,难以一时解决,已要求弘德公司将该项工作列为公司重点工作,并明确了责任人密切关注,拟待宿州市政府出台处理工业用地建设4S店政策后一并研究解决。同时,对其中扭亏无望的2家亏损4S店拟采取关停出租等方式推动资产盘活,目前已与其他股东协商一致,并已向厂家提出正式申请。四是积极推动澜溪山庄项目资产盘活。已经确定了意向合作方,并签署了意向合作协议。截至2018年7月31日,意向合作方已累计支付诚意金700万元。五是加快花园宾馆项目的开发进度。完成项目施工方案的调整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调整后,地下室出土和地面结构实现同时施工,有效克服了出土速度慢的瓶颈制约,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截至2018年7月31日,已经累计施工至23层,并保持了每月不少于4层的较快施工进度。同时已启动项目销售工作,制定了销售方案与计划,并正在积极推动落实。
4.推进改革滞后
(6)关于“盐业体制改革迟缓”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对改革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坚定信心,提高工作主动性,全力配合盐业改革牵头部门省经信委加快拟定人员分流安置方案。二是积极主动作为,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加强市县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对部分市县公司班子成员进行充实和调整;研究修订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文件,推动和支持市县公司对富余人员进行妥善分流安置;积极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对系统内蚌埠、宿州市公司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交流和推广,提高市场化经营水平。三是集团公司加强和省经信委、食药局、人社厅等相关部门沟通会商,对人员分流安置方案的各个环节和细节进行研究和论证,在4月中旬至6月中旬分别4次以书面文件形式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四是配合省经信委对盐业体制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维稳工作预案。政企分开人员分流安置方案6月底已经形成上会稿,待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将立即组织实施。
(7)关于“公司制改革不完善。集团本部实施公司制改革仅限于更改名称,董事会仅有董事长1人并兼任总经理职务。市县公司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在食盐专营放开后,仍然迷恋‘官商’,严重‘水土不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向省国资委上报了《关于尽快完善安徽盐业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公司制改革的请示》,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加快集团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等相关人员的配备进度,目前该项工作正有序开展中。二是先后拟定了《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方案》等,待董事会成立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三是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政企分开改革,目前盐政人员分流安置方案等待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四是向省国资委上报了《关于安徽盐业发展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请示》、《安徽省盐业集团公司改革情况的报告》,请求尽快批准集团公司对市县公司进行整合,组建安徽盐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立新的体制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省国资委相关部门答复,在安徽盐业政企分开实施结束后,再就安徽盐业企业整体改革工作进行研究审批。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五是目前市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式上均较健全,但部分市县公司董事、监事人员尚未全部配齐。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委派董事人选的通知》、《关于配齐董事监事人选的通知》,尽快配齐市县公司的董事、监事,切实完善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六是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导和督促市县公司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关于薪酬及福利发放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规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亏损单位一律停止年金缴纳与福利发放,降低公积金缴存标准,进一步完善了社保缴纳、福利发放与效益挂钩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企业劳动人事管理,严肃了劳动纪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员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建立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全员绩效考核分配机制,进一步推行全员业绩考核,完善市场化收入分配制度;《关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政策继续实施的通知》,在市县公司继续开展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工作,加快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系统稳定。目前,颍上县公司已对50名在岗职工通过解除劳动关系,进行了妥善安置;池州、合肥、淮南、安庆、六安等多家单位正在开展此项工作。七是集团公司下发《关于开展对三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督促各市县公司将上述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到位。
5.风险把控不力
(8)关于“企业负债率居高不下。监事会检查指出2015年安盐地产、顺朝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严重超过同行业水平,2017年情况尚未改观”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推动增资扩股、提高留存收益比例。房地产公司已制定了增资扩股至10亿元以上及优化股权结构方案;顺朝公司已制定了增加计提3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控制分红比例)的方案,增加所有者权益,降低资产负债率。二是全力加快资金回笼,归还借款;提高盈利水平,增加所有者权益,降低资产负债率。调整房地产公司经营思路,将盘活存量资产、加快销售及货款回笼、提高盈利水平作为工作重点。存量资产方面,房地产公司与安徽饭店派驻徽盐安徽饭店的高管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取得了共识,与地矿星隆商业团队就存量资产的盘活问题进行了洽谈并达成了合作意向,合理把握定远红星美凯龙项目进度。自主开发方面,房地产公司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了2018年销售及资金回笼目标责任状;对定远、六安两项目的销售代理机构进行了考评,中止了与考评结果差的原合作机构的合作关系。顺朝公司积极组织逾期应收账款清收工作,截至2018年7月31日已完成清收2981.55万元。三是拓展融资渠道、不断提高自主融资能力。房地产公司已分别与国元信托、中信银行、西部信托、远东租赁等金融机构就融资事宜进行了多次洽谈,西部信托、远东租赁已经制定出了具体方案。顺朝公司逐步、有序压缩整体资金规模,在年初集团公司给予的借款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已压缩7050万元。相关单位将长期坚持拓展融资渠道,不断提高自主融资能力。
(9)关于“资金使用风险防控不力。集团对类金融板块只借不管。两家小贷公司经营不善、风控不力,业绩严重下滑,风险骤增,至2017年底,逾期贷款占贷款余额的74%。公司贸易‘空转’,垫资套利,拉长资金链,造成应收账款难以收回。”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集团公司修订完成《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借款管理试行办法》,加强对子公司内部借款监控与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二是集团公司指导和帮助房地产公司提高自我融资能力。多方联系金融机构,如陕西国际信托公司、浙商银行等与盐业房地产公司洽谈合作,协调解决房地产公司泗县项目在徽商银行贷款审核准入问题。房地产公司各个项目根据后期销售去化情况上报分期分批还款计划,2018年1-7月收回房地产承包项目资金包括霍邱盐源7000.00万元、芜湖盐业房地产1304.30万元、宿州恒立723.99万元。督促宿州恒立归还西藏信托借款3800.00万元,解除集团公司担保责任。三是集团公司2018年1-7月未向小贷公司增加新的借款,2018年1-7月收回本金900.00万元。小贷公司2018年5-7月支付国有股东分红款2172.05万元,国有股东权益得到保障。四是顺朝公司控制业务规模,逐步防范经营风险,2018年1-6月钢材差价率4.50%,同比增加0.83个百分点,2018年1-7月收回逾期应收账款2981.55万元。弘德公司已于2018年4月30日停止水泥贸易。五是集团公司逐步压缩三大板块资金占用额。截至2018年7月31日,贸易板块中顺朝公司占用集团公司经营授信总额较年初减少7050.00万元,减幅9.72%;弘德公司2018年1-7月归还集团公司本金1208.00万元;小贷公司2018年1-7月归还集团公司本金900.00万元;盐业房地产公司各个项目根据销售去化情况上报分期分批还款计划。六是严肃追责问责。集团公司已对顺朝公司和弘德公司违规贸易行为进行追责问责。针对类金融板块只借不管问题,集团公司纪委对财务管理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小贷公司两任总经理均已被集团公司免职,原风控副总被免职。对风控不力相关人员的绩效工资进行扣发,其中徽盐小贷已扣发逾期贷款未收回的责任人及业务后台人员共31人的绩效工资314.19万元;芜湖小贷已扣发相关责任人及业务后台人员的绩效工资35.36万元。
6.集团监管缺位
(10)关于“集团不能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未正式研究过类金融板块重大事项,也未对其业务发展、风控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2015年国资委党委巡察指出小贷公司大规模贷款逾期问题后,集团放任不管,未采取有效措施,逾期贷款继续新增,风险不断扩大”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明确了集团公司类金融板块发展思路,小贷公司全面清收逾期贷款,有序退出;徽盐金融公司合规整改,化解存量风险,稳健经营,逐步转型为金融科技公司。二是建立了《类金融板块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明确了类金融公司重大事项必须随时向集团公司报告的内容和程序。三是制定了《类金融板块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类金融公司业务开展及风控执行情况的定期监督检查,发挥集团公司对类金融板块各公司风控和监管作用。四是制定了《关于小贷公司开展贷款风控执行及逾期贷款清收专项整治方案》,规范风控流程,构建规范的风控管理机制;明确小贷公司逾期贷款清收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收力度,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五是集团公司党委及分管领导进行深刻检查和反省,增强对风险的防控意识。
7.下属公司治理失范
(11)关于“集团默许纵容市县公司和直属公司开展虚假贸易套取高额薪酬”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安徽盐业市县公司经营行为规范及处罚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市县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大了对跨区经营、虚假贸易等各项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从制度上预防虚假贸易行为的发生。二是修订完善二级公司业绩考核办法,根据行业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引导作用,转变前期重规模轻效益的错误导向,树立正确的经营思路,完善奖惩问责机制。目前该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2013-2016年度相关公司负责人因虚假贸易多领取的薪酬进行了重新测算和清退,15家市公司共清退39.02万元,县公司正在清退中。集团公司纪委对集团公司业绩考核的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开展虚假贸易的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警示谈话。
(12)关于“11家直属公司中有4家经营层只有总经理1人,弘德公司没有董事。安盐地产公司董事会形同虚设,日常经营由董事负责,总经理有名无实;监事会成员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两家小贷公司决策程序不规范,决策权集中于少数人手中”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了环境公司高管人员,通过内部选拔方式充实了酒店公司经营班子,推荐了典当公司副总经理人选,明确了后勤公司高管人员配备意见。根据弘德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将董事会调整为执行董事,推荐了执行董事人选。二是理顺房地产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的关系,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目前已对房地产公司董事会、监事人选进行调整,将监事调整为监事会,免去原监事职务,该监事已向集团公司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集团公司委派的相关高管人选已获上级部门批准,目前房地产公司正在推进落实之中。同时该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三是规范两小贷公司的内部决策制定。修订《贷款业务制度》,完善内部决策制度,明确贷款评审和审批责任,确保审批独立规范,避免决策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同时要求两公司对贷审会(评审会)进行录音、录像并保存,尽快上线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贷款决策程序独立性与透明性,加强对评审人员的监督。四是小贷公司两任总经理均已被集团公司免职;两小贷公司班子向集团公司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两小贷公司主要负责人向集团公司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8.思想工作不到位
(13)关于“在企业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要关口,集团党委没有从政治上和思想上凝聚共识,以上率下、共度时艰。干部队伍出现人心不稳、迷茫焦虑以及消极抵触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及相关学习研讨活动,结合当下企业改革、转型发展的实际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原因,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二是研究上报了《安徽盐业发展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拟将市县公司整体划入该新公司,调整现有的管理层次和组织模式,优化产业布局,逐步形成若干规模大、盈利能力强、运营机制灵活的区域性公司,推进市县公司整合重组,不断精干运营主体。省国资委表示,将在盐业政企分开后批准实施盐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组建方案。同时,加强与中盐集团的战略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市场竞争,通过合作,近两个月市场销量得到了提升。三是制定了《关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政策的补充的通知》,将择机适时出台实施,妥善做好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四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坚定发展信心的通知》,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各单位统一了思想,进一步厘清了盐主业发展思路,明确了安徽盐业盐板块重组目标和发展举措,让广大干部群众看到了发展方向,提振了精神,鼓舞了士气,逐步消除了迷茫、焦虑情绪,稳定了人心。五是持续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配齐配强“一把手”。今年以来,集团公司党委已先后调整了合肥、六安、铜陵、亳州、阜阳等市公司主要负责人,一些单位干部职工队伍的工作作风、精神面貌有了明显转变。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9.组织建设不扎实
(14)关于“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集团党委对党建工作缺少系统谋划、部署和推进落实,2015年以前集团党委未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2017年以前未召开过专题党建工作会议。市县公司党委没有扛起政治责任,多名市公司党委书记对党建工作不熟悉。2016年7月芜湖市公司党委违反换届纪律,修改选举结果”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对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反思,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二是集团公司党委对党建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已于2018年3月份结合安徽盐业实际制定了集团公司年度党建工作要点,6月份召开了全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系统部署、调度和推进;制定了《省盐业集团公司“双百分”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改进考核方式,修订考核分值,强化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考核,层层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三是制定了2018年党组织书记培训计划、培训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培训的方式逐步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业务能力;制定下发了《省盐业集团公司党建督查制度》,通过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考核,开展党建工作督查等方式,促进基层党组织书记提高抓好党建工作的意识。四是完成芜湖市公司党委重新换届选举工作,并给予原芜湖市公司党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15)关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部分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铜陵市公司党委7年多未换届并长期未配党委书记,阜阳市公司直属五个支部11年未换届,界首市公司支部12年未换届。部分基层党组织班子不健全,宿州市公司党委班子只有副书记1人,亳州市公司纪委班子全部空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阶段以及软弱涣散党组织的界定条件,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针对铜陵市公司党委长期未配备党委书记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经过认真考察,任命高鸿同志为铜陵市公司党委书记;完成到期未换届的铜陵市公司党委、阜阳市机关5个支部以及界首市公司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三是经集团公司党委考察研究,配齐了亳州市公司纪委班子和宿州市公司党委班子的空缺人员。
(16)关于“党内生活不规范。集团党委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2017年班子成员没有参加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严重缺少,集团机关党支部2013年1月至2017年7月仅召开过三次支部大会、一次支委会和两次党小组长会议;淮南市公司网点支部2016年5月党课材料全盘从网上抄袭”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对照巡视整改反馈意见,集团党委召开“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真刀真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下发《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的意见》,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制定《省盐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立行立改。二是集团公司党委成立党建工作督查组,重点抽查8家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落实、组织生活等情况,对于督查发现的17类问题在全系统通报,向被督查单位共反馈98项具体整改意见并开展整改,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三是对集团公司原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问责,其已就机关支部2013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间“三会一课”严重缺少问题向集团公司党委作书面检查。四是对淮南市公司网点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淮南市公司党委对网点支部书记进行一对一谈话,进行了教育批评,网点支部书记向淮南市公司党委做了书面检讨。
10.队伍建设不过硬
(17)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市级公司领导班子平均年龄51.8岁,县公司主要领导平均年龄51.4岁,省市县公司35岁以下员工仅占8.34%,在岗职工中第一学历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2.18%,高级职称仅有6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研究制定《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机构设置方案》,待政企分开方案出台后立即组织实施中青年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研究制定《安徽盐业发展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对市县公司及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优化,选拔物色一批年富力强的年轻领导人员。二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队伍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激发全系统各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热情,改进系统年轻干部选拔和培养工作。在全系统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专项人才库,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年轻化导向。结合政企分开,组织实施全系统后备人才选拔推荐工作。三是加大中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在安徽环境公司、徽盐小贷公司、徽盐金融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开展了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在安徽环境公司开展了“经营班子组阁制”试点,引进了一批专业化高素质管理人才,其中一些岗位成功引进了博士学历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四是继续稳步推进富余人员分流,7月以来市县盐业公司已先后与平均工龄20年以上的大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近80人。五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定了集团下半年学习培训计划,今年以来集团已组织开展党务、法务等培训4批次,下半年计划安排市场营销、财务等业务培训9批次,通过分层次分类别安排领导人员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切实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18)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滁州市公司未经干部选拔程序,换届时将定远县公司支部副书记直接选举为支部书记(专职),集团党委发现后,未经民主推荐,仅补考察谈话就同意任职。2017年1月,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委会决定某直属公司经理任职,2017年3月才补做程序”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增强集团公司党委选人用人规范意识。集团党委中心组于2018年7月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开展了一次专题集中学习。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实行“一人一册”,确保选拔任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三是制定了《省盐业集团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实施工作方案》,规范选任行为,提高选任公信度。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集团2013年以来提拔任用干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处理和问责。
(19)关于“市场化选人随意。存在‘萝卜招聘’、优亲厚友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了《省盐业集团市场化选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市场化选人用人规范流程。二是规范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和工作方案实施操作。在近期徽盐小贷、徽盐金融公司总经理公开招聘中,集团成立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严肃资格审查,坚持集体研究,杜绝个人裁量。三是制定了《省盐业集团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实施工作方案》,加强对选聘工作监督,扩大监督面。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过去市场化选聘工作开展了一次“回头看”,对选聘过程中随意性、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处理和问责。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脱离实际,盲目下指标
(20)关于“集团公司政绩观偏差,讲速度不讲质量、讲规模不讲效益,推行非盐商品贸易急功冒进,不断加码。2011年至2016年,经营指标从3亿元增加至19亿元。同时,不考核利润,市县公司谎报业绩。2013年至2017年,虚假贸易额占销售总额的21.8%”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刻反思剖析。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专题会,就政绩观偏差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剖析,下一步将深刻吸取教训。同时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通过学习,促进树立质量优先的新发展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树立正确的经营导向。集团公司从2017年开始不再下达非盐考核指标。给市县公司务实开展非盐经营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二级公司业绩考核办法,根据所属公司行业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引导作用,转变前期重规模轻效益的错误导向,树立正确的经营思路,完善奖惩问责机制。三是加强内部管控能力。修订完善了《安徽盐业市县公司经营行为规范及处罚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县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大了对跨区经营、虚假贸易等各项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从制度上预防虚假贸易行为的发生。修订完善了《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审计工作全覆盖。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2013-2016年度相关公司负责人因虚假贸易多领取的薪酬进行重新测算和清退,15家市公司共清退39.02万元,县公司正在清退中。下一步将对各公司上报的虚假贸易金额进行专项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再行追责问责。同时集团公司纪委对集团公司业绩考核的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开展虚假贸易的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警示谈话。
12.作风建设不严实
(21)关于“深入基层不够。集团以领导机关自居,习惯于浮在上面,发号施令,遥控指挥,班子成员平均每人每年到基层调研仅11天,其中最少的仅3天,调研多是走马观花”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7月6日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就作风建设严实、调研走马观花等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和检讨,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调研的意见》。二是结合实际需要,调整了集团公司改革转型和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班子成员重点对口联系4-5家公司,增强了基层调研的目标性。三是6月20日,及时下发了关于在政企分开期间开展基层调研的通知,班子成员按照联系点,通过讲党课、参加民主生活会、专题调研的方式,分别到基层单位调研,了解各单位经营党建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调研的通知》,加强了制度保障,明确了每人每年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且必须提供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22)关于“顶风违纪频发。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信访举报占比高达65%以上。芜湖县违规设立“小金库”,套取公司资金27万余元,账外违规使用。变相公款旅游,2008年至2014年,原物业公司负责人擅自前往深圳、香港旅游购物26次,违规报销差旅费13.8万元。2016年8月,某直属公司负责人公款旅游,2017年8月,该负责人又借公务出差之机绕道旅游”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在重要节日下发专项通知,重申纪律要求;以鲁炜案、徽商集团窝案为鉴,在领导干部中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和“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专项行动,着力发现和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二是按照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出台了《省盐业集团公司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不懈改作风树新风。三是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问责。集团公司党委分别对芜湖县公司原经理张某违规设立“小金库”账外使用给予开除党籍,对原物业公司经理张某违规报销差旅费给予严重警告,对小贷公司副总经理黄某借公务之机变相公款旅游给予警告等党纪处分;对原物业公司经理张某及相关人员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清退。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遵规守矩不严
(23)关于“某县公司原经理2017年9月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其所属市公司获悉后未向集团报告,集团主要负责人来市调研时也无人提及,直到11月集团接到群众举报才知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霍山县公司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问责。2017年12月已免去余某霍山县公司(局)经理(局长)、支部书记职务,并于2018年1月5日将霍山县公司私设“小金库”问题在全系统进行了书面通报。二是对六安市公司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问责。集团公司纪委在集团公司中层正职以上会议、全系统纪检监察人员培训会议等公开场合多次对六安市公司党委、纪委进行严肃点名批评,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六安市公司党委、纪委就此作出深刻检查并进行了整改。集团公司纪委对六安市公司原党委书记姚某、纪委书记项某就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进行诫勉谈话。鉴于六安市公司党委书记姚某已属超期服役,免去其职务,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
14.“两个责任”不到位
(24)关于“集团党委主体责任缺失。2017年以前,集团党委没有专门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下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也没有进行过专项考核,与下属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也是和经营目标责任书‘杂糅’在一起”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2018年1-7月份集团公司党委对党风廉洁建设相关工作共研究了8次,落实相关工作;在全系统党建工作会议上对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二是强化考核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作为年度“双百分”考核党建考核部分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方式,调整分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值提高到25分。三是在全系统党建工作会议上与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
(25)关于“日常监督乏力。集团纪委针对下属企业廉政风险,没有进行有效排查和动态管理,对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没有主动开展过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巡察监督和内部审计流于形式、毫无效果”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纪委机构建设,推动纪委日常监督责任落实。2017年底对集团公司本部党建部门进行调整优化,成立了监察审计部,人员增加至5人,增强了纪检工作力量;今年来,对7家直属(控股)公司开展了专项审计,对11家市公司原主要负责人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通过设立专门信箱,重视及鼓励基层员工反映领导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落实纪委日常监督责任。二是注重廉洁风险排查和动态管理。再次组织开展廉洁风险防控排查工作,进行动态管理,查准查实廉洁风险点。建立了集团公司本部中层管理人员、二级公司领导班子监管对象廉政档案,聚焦领导干部廉洁风险防控,准确把握领导干部廉洁轨迹,进一步筑好党风廉洁建设的防火墙。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强化巡视巡察和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省委巡视期间,集团公司党委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列出的省国资委专项巡察及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存在的5个方面31个问题,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修订了集团公司《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内部巡察工作程序,强化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修订了《审计业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注重审计成果运用,督促和监督落实审计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四是集团公司党委对纪委进行问责,集团公司纪委向党委作深刻检查。
(26)关于“执纪力度偏软。2013年以来,全省盐业系统纪委自办的立案件只有7件,其中集团纪委自办案件仅有2件。安庆市公司王某的信访举报长期不断,集团党委、纪委不但没有及时查处,还将其提拔,后在省国资委督办下,才以公车私用予以立案查处。反映某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清晰,指向具体,集团纪委却以无法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为由予以暂存”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执纪力度。参照省属企业执纪审查组工作原则、职责分工等要求,成立了集团公司执纪审查组,明确工作原则和职责分工,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授权开展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制定出台了《省盐业集团公司纪委信访举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加大信访举报件处置力度。2018年上半年,集团公司纪委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19件,其中重复件6件,在办理的13件中,初步核实9件,函询3件,调查核实中1件,已立案审查2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组织处理4人,党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1人。省委巡视期间,集团公司纪委收到巡视组交办件29件,其中重复件3件,目前已初核25件,函询1件。其中,针对初步核实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立案审查6起,给予党纪处分6人。二是对该问题反映的安庆市公司王某问题,2017年10月集团公司对其给予免职处理,2018年3月6日给予党纪处分,并调至阜阳市公司按办事员安排使用。对反映的某市公司负责人赵某,经谈话问询,鉴于其否认反映问题,2018年7月27日,集团公司纪委会议研究决定留存待查。三是集团公司党委对纪委进行问责,集团公司纪委向党委作深刻检查。
(27)关于“问责力度不严。2014年和2017年,霍山县公司连续两任经理因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查处,集团未能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其上级市公司党委、纪委启动问责程序”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对六安市公司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进行问责,六安市公司党委、纪委就此问题作了深刻检查并进行整改。集团公司纪委在全系统对六安市公司党委、纪委进行通报批评,对六安市公司时任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就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集团公司党委对纪委进行问责。集团公司纪委向党委作深刻检查。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5.廉洁风险不管控
(28)关于“国资权益受损。集团没有汲取以往案件的教训,无原则地在项目承包、资金拆借等方面给予民营合作方支持和便利”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要求房地产公司全面加强自主开发能力建设,确保后续项目有能力进行自主开发。二是要求房地产公司尽快退出现有承包项目股权。房地产公司已全面启动霍邱项目、宿州项目、柏年项目股权转让工作。霍邱项目已完成前期报批、信息预披露工作,目前正在选聘确定审计评估机构;柏年项目已完成前期报批,正选聘确定审计评估机构;宿州项目股权转让正按程序进行。三是房地产公司加强对现有承包项目管理。房地产公司专门安排人员对霍邱、宿州等在建承包项目的制度建设进行了检查;选聘安徽中技、安徽华普两家单位分别进驻霍邱、宿州项目对承包项目工程进度款审核;为加强资金支付管理,出台了《全面(资金)预算管理实施细则》,对承包项目资金支付采取了更为严格的审批制度。四是加大清欠力度、催收到期款项。房地产公司宿州项目承包方已还清借款,解除了担保责任;对房地产公司芜湖项目的清产核资工作已完成,摸清了资产情况,制定了清偿方案,已聘请律师按方案落实清偿。五是开展严肃问责。集团公司党委已就项目承包、资金拆借监管不力作出深刻检查;对财务管理处在资金出借、担保方面不按照制度程序规范操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核查、问责;房地产公司党委和经营班子就承包项目监管不严等问题已分别向集团公司党委作出了书面深刻检讨;对承包项目委派现场管理人员诫勉谈话。
(29)关于“类金融领域风险点多。两家小贷公司普遍存在‘人情贷’、‘窝贷’现象,并通过‘程序倒置、先贷后审’、‘规避限额、拆分贷款’等违规方式放款,绝大部分贷款已逾期。徽盐小贷还虚构利润并优先足额支付自然人股东红利,分红比例远远超出而同期国有股东分红比例”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违规放贷进行排查。两家小贷公司完成对“人情贷”、“窝贷”、“拆分限额”等各类贷款的排查,并已列入清收计划,积极进行清收。二是强化贷款管理。2017年末已按照修订的《贷款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17年末徽盐小贷计提减值准备18854.30万元,芜湖小贷计提减值准备10414.20万元。2018年7月24日完成《贷款业务管理制度》的修订,取消了营销人制度,明确业务经办人是贷款项目损失的第一责任人。三是保障国有股东权益。责令徽盐小贷公司及时补付国有股东应得分红,并对前期占用的国有股东分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占用天数利息。徽盐小贷公司已于2018年5-7月支付国有股东分红款2172.05万元,剩余1000万元分红款将于2018年9月底前支付到位,分红到位后进行付息。四是徽盐小贷公司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向集团公司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集团公司纪委对“人情贷”、“窝贷”等违规行为背后是否有利益输送事项开展调查核实,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七)对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6.政治担当不够
(30)关于“集团党委政治意识不强,整改主体责任缺失,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未传达部署,整改存在避重就轻、做表面文章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18年6月13日,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明确落实巡视整改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以马占文为组长的巡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单位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二是在巡视整改期间,已将前期国资委巡察反馈意见在集团范围内进行了传达。2018年6月19日,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转发到盐业系统各二级党组织。
三、保持定力,深化整改,巩固扩大巡视成果
经过2个月集中整改,安徽省盐业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省委和省委巡视办、第七巡视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些体制机制问题还需要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破解,一些历史遗留矛盾和风险隐患也需要时间采取相关措施有序化解。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向纵深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纯粹”,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扛起并保证党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的大旗不偏不倒,同时健全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机制、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见底清零整改彻底。坚决按照省委巡视领导小组要求,将巡视整改作为“政治体检”后的醒脑、铸魂、强身工程,将巡视整改作为“发展透视”后的止血、减负、筑基工程,继续保持当前整改势头,继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继续巩固提升,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按照既定时限,加快工作进度;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善始善终,经得起检验、经得起考验。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让管人、管事、管钱、管权等经营管理的各项活动、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威慑力,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四)持续推进成果转化。坚持知行合一,把巡视整改成果应用到安徽盐业改革转型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集团公司转型发展和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并以巡视整改为新的转折点,重整行装再出发,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牢固树立质量优先的经营思想,牢固树立人才第一的战略思维,牢固树立不破不立的改革创新观念,牢固树立主业优先的发展目标,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独特优势的政治意识,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全面加强风险防控、全面加强基础管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奋力开创安徽盐业改革转型发展新局面,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更多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5283099;邮政信箱:安徽合肥市胜利路1366号安徽省盐业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邮编:230011;电子信箱:jianshen@ahsal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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