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
今年5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央专门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印发文件,就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
“没有不能揭的黑、没有不敢碰的恶”,与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这是江西省委第三巡视组原组长李泉新生前在纪检监察和巡视战线工作27年始终秉持的信念。
“使命呼唤担当,榜样引领时代!”。
作为新时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不忘肩负的神圣职责,在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上必须过硬,在日常工作中能尽责、难题面前愿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做到“平庸便是过,无功便必须错”,以使命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坚决当好当地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要切实履行监督首责。在加强日常监督上下功夫,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握好轻重尺度,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用好问责利器,以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惩处问责、精准施治规范”三个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边实践边总结,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把扎实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审查工作的全过程,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我们要牢记嘱托与使命,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勇担当善作为,践行好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与责任。(池州市石台县纪委监委吴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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