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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集团公司纪委: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全体党员法纪意识

时间:2018-09-19 10:1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高校企业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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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集团公司纪委把强化政治自觉、提升法纪意识,作为深入推进“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和公司党委部署“以案促改”工作的具体任务,8月份集中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党员酒驾醉驾问题严肃整治工作,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提高全体党员法治思维和法律、规矩意识,坚决遏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取得阶段性成果。

国家法律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明确规定,特别是2016年5月公安部要求各地实施党员交通违法抄告纪检机关通报制度以来,马钢纪委已先后受理多起公安部门移交的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引起了公司上下的高度重视。为突出问题导向和警示震慑作用,挺纪在前、纪严于法,马钢纪委统筹谋划,决定在“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期间,开展党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把整治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作风建设联系起来,与组织学习党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联系起来,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分层实施,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为提高工作实效,专项整治分成“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约谈提醒,做好公开承诺;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三个阶段,要求各单位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牢固树立“酒驾是高压线”的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增加法律观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车。

同时,马钢纪委着重在建立健全严禁党员酒驾醉驾问题常态化长效化管理上下功夫,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党组织对于党员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两级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落实执纪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对党员酒驾醉驾问题,坚决从严从快处理,对党员酒驾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一律给予党纪处分;对党员醉驾,受到法院判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瞒报、漏报党员酒驾醉驾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马钢各级党组织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把严禁党员酒驾醉驾作为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使广大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一是对党支部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二是以党小组为依托层层签订《党员严禁酒驾醉驾承诺书》,三是通过网站、公开栏等对党员承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广大党员在自身承诺的同时,向各级党组织作出保证,若发现身边的亲人、朋友和同事酒后驾车,坚决予以制止。据统计,全公司组织专题学习212场次,约谈9813人,已签订承诺书1.3万余人。(马钢集团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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