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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依法发出首份监察建议书

时间:2018-08-30 09: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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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单位对已征收的房屋的权属情况,组织复查,完善相关调查登记手续;认真履行房屋征收权属调查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对相关责任人员加强教育管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日前,繁昌县监委依法对县征收办发出监察建议书,这是县监委成立以来发出的首份监察建议书。

据悉,县监委在调查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履职不到位问题中发现,因为未开展权属情况调查,导致房屋被征收后,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当事人无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的后果。由于该问题线索所反映的问题较为具体,具有可查性,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的有关要求,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进行初核,在经过到县征收办、县法院了解并调取相关资料,知悉拆迁安置相关政策;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后,综合掌握的情况,在经过集体研究决定,根据《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对县征收办提出四条监察建议。

监察建议书下发后,县征收办高度重视,对照监察建议积极整改,严格倒查,加强教育,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赌赛漏洞。

“监察建议是《监察法》赋予监委的法定职权,我们在具体工作中也会根据违纪问题的情节、影响等方面因素综合考量,谨慎合法地下达监察建议,这也是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表现。”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这样说。(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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