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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十不准”强化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

时间:2018-08-28 15: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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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与监督联系、巡察单位和有关个人及审查调查对象进行任何形式的非公务往来和宴请;不准参加可能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社交、娱乐活动……”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近日,芜湖县刀刃向内,除对纪检监察干部上班期间纪律作风情况从严从紧监管外,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十不准”》,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固牢政治“总阀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明令禁止纪检干部“发表传播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隐瞒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参加小圈子”等行为,砥砺纪检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好践行“四个意识”排头兵。

净化日常“交往圈”。注重发挥优良家风家训等作用,激励纪检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争做新风垂范者,引领“八小时外”风清气正新风尚。鼓励纪检干部净化优化“交往圈”,明令禁止纪检干部参加有损形象的娱乐、社交等活动,严禁发生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

系好正身“风纪扣”。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明确禁止纪检干部打着执纪旗号谋私利、干预插手线索处理、违规查封冻结涉案财务等纪律红线,严防“灯下黑”。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执纪人员未经批准与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会面等行为,全力确保执纪过程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不受外界因素干扰。

“结合芜湖县纪检监察系统‘双提双优’活动年等工作,县纪委监委先后从学习培训、轮岗交流、优秀工作案例评选等方面出台9项内控制度,旨在提升纪检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优化干部队伍和政治生态;同时,坚持监督者受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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