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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创新警示教育 推动"不敢""不想"

时间:2018-08-07 10:1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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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步步深入,各地区各部门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的“老虎”“苍蝇”。如何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如何净化受到污染的政治生态?如何以“警钟长鸣”让“警笛不响”,推动“不敢”“不想”?近日,安徽、贵州、甘肃、湖北等地通过创新警示教育形式内容,以案明纪、举一反三,受到各地党员干部的好评,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中华民族是一个非常讲求向历史、向他人借鉴经验的民族,“以史为鉴”“殷鉴不远”“前车之鉴”等丰富的词汇,都是这种优秀传统的体现。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如果说警示是用前人犯过的错警醒后人、以达到“不敢”的目的,教育则是引发深入思考、以推动实现“不想”。创新开展警示教育,发挥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作用,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更是一体推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的重要一环。

警示教育必须提高政治性。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的剖析表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出现偏差是其中不少人的共性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就要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等重要论述上下功夫,找到差距所在,增强党性锻炼,不断检视自身的政治修养、政治觉悟、政治担当,明确改进方向。

警示教育必须求真务实,切忌走过场。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已经成了不少地区、部门党组织的必修课。要想让警示教育真正发挥震慑、警醒、启示的作用,就必须找准关键点。“烂树”不能一拔了之,把反面典型跌入违纪违法深渊的教训给党员干部说深说透,有助于实现处理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只有采取有效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对照身边人、身边事,设身处地反思,真正体会痛和畏惧,才能在思想深处留下强烈印记,时时处处提高警惕。

警示教育要因人而异、对症施治。过去一些地方搞警示教育,千篇一律一个套路,领导出了问题,普通党员跟着吃一样的药,可世上哪有包治百病的药?同样的病症,个体情况不同,治疗的方法、开出的药方都会有很大差异。如果照搬照抄,很可能是不对症、没疗效。每个党员干部的任职岗位、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和思想认识千差万别,警示教育也应当给出“定制化方案”。就像安徽等一些地方的警示教育,注重抓好“关键少数”,省委领导班子带头“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带头深挖思想根源、梳理危险问题,随后在覆盖全省的过程中,各级干部分别接受相应的教育,体现的就是分类施治的方法论。

创新警示教育不做虚功,推动“不敢”“不想”务求实效。近来,在重庆、湖南、黑龙江等地,通过警示教育、政策感召等,一些犯了错的党员干部重新唤醒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重新找回了对组织的信任和依靠之情,主动交代问题,做出了正确选择。组织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调查,依纪依法给予恰当的处理。让惩处的威慑和纪律的威严,转化为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的动力,正是警示教育作用的生动展现。

代价不能白付,覆辙不应重蹈。警示教育能否取得成效,创新形式内容能够强化氛围、有效引导,但根本上还在于党员干部的思想内因。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开展好警示教育,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定信仰追求,在高压惩治不敢腐、健全制度不能腐的基础上,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聂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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