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纪委监委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实现“法法衔接”“纪法衔接”,提高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出台《芜湖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紧扣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打造“闭环管理”工作模式。
紧扣“收、送、办、包、馈”形成工作流程闭环。归口受理报备。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收到涉及乡科级以上的举报件,在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附函移交至县纪委信访室。上级交办件、反馈件由信访室负责督办、审核等管理工作。线索筛选移送。信访室将反映乡科级以上的,或筛选一般干部或举报件有典型性、线索具体、可查性较强的信访举报件,5个工作日内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承办定期反馈。承办部门在收到信访室转办函后,根据立案情况分3个月、6个月或根据转办函要求办结。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报结的,经书面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逾期又不履行延期手续的,信访室发出督办函。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后,处分决定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送信访室。重点件领导包案。将扶贫领域等上级重点关注和县域重点工作领域的信访举报件纳入重要信访举报件管理,由领导包案办理。实名举报件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
紧抓“质、责、密”三个关键形成工作责任闭环。办理质量协区管理制度。各纪检监察室负责指导、协助、审核本协作区内信访举报件的处置和办理质量。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凡因逾期不办,不落实督办、审核意见而无正当理由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问责,纳入年底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扣分。严肃保密纪律。查询信访举报信息、调用信访举报材料的须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并登记后方可查询。严格执行严禁泄露检举、控告的对象和内容等五项内容。
2018年1月至6月底,共收到信访举报83件次,纳入重点件实行领导包案9件,按期办结77件,其中立案4件7人,留置1人。(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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