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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明确派驻机构“责任清单”让履职“有章可循”

时间:2018-06-21 10:0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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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郎溪县纪委监委研究出台《派驻机构监督责任清单(试行)》,以清单方式列出派驻机构5个方面24项具体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监督的“责任清单”,促使各派驻机构切实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实行整体监督。各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被监督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会及工作例会,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做到依纪依规。重点核查“两个责任”履行情况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是否到位。今年以来,各派驻机构累计列席重要会议110余次,监督“三重一大”事项70次。

实行定点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轮明察暗访活动,加大对遵守上下班纪律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督查力度。自实现派驻全覆盖以来,各派驻机构累计暗访31个县直单位和部门,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4个。不定期开展与被监督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普通工作人员的廉政谈话,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掌握被监督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同时,在干部任前和离退休前,均对其本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真正实现廉政提醒全覆盖。截至目前,各派驻机构开展例行谈话67人次,任前离退休前谈话19人次。

实行精准监督。各派驻机构根据被监督单位职能,联合县纪委监委相关室,结合实际“量身定做”专项督查项目,配合县委巡察办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在资金使用、资产管理、项目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给相关科室。

“推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们不断深化派驻机构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人员选配标准和业务流程。除《派驻机构监督责任清单(试行)》,正在出台《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同时,在此基础上,以“强配置、提素质”为重点,不定期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跟班轮训,科学拟定分级分类的培训方案,力求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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