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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1-5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6人次

时间:2018-06-04 15:2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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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5月,泗县纪委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继续保持“零容忍 全覆盖”态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8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6人次,占比58%。

谈话函询早提醒。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函询等形式进行提醒。做到招呼打得早、警钟敲得早,及时纠正党员干部的不当行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实践中“治未病”的功效。

监督检查常态化。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县纪委监委工作从“盯违纪”向“盯违纪违法”转变、从管极少数向管大多数转变,建立起“抓日常、日常抓”的落实机制和“节假日必须查、双休日日常查、工作日要抽查”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督查,让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无处藏身。

“两个责任”真落实。泗县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细化、分解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每个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启动“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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