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东至县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多种措施,抓紧抓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全面自查自纠。制发《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2013至2018年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决策责任落实、决策程序规范等情况。
强化督查整改。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检查建议,并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促进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正确履职、规范用权,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
规范决策行为。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健全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明确决策方案要经党委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凡涉及“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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