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级交办转办、本级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构报送和其他单位移交的各类信访件,我们一律要求由信访室统一登记,集中进行处置管理。”旌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以来,旌德县纪委监委面对信访举报新形势新要求,对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流转、反馈等各环节实行全程管控,构建受理全覆盖、流转全留痕、办结全反馈的管理闭环,形成责任明晰、程序严密、循环顺畅,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信访举报工作新机制。
信访举报统一归口受理。严把信访举报受理关,力求从“第一道工序”做好信访举报处置工作。委领导、委各部室、县委巡察办、各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受理的反映科级干部的信访件、其他单位移交的业务内信访件均交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统一登记,按照规定处置。
举报线索规范分流。严把分流关,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逐一认真分析,仔细研判,及时对线索类信访件提出处理意见,交分管领导审批后,连同信访件原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交至案件监督管理室,并签字背书办理移交手续。
全程跟踪信访件处置。案管室对所有信访移交线索登记在册,建立信访线索台账,每月10日前向信访室书面反馈信访件去向和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每季度向信访室反馈办理结果,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和村两委换届问题的信访线索做到即收即办即反馈。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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