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纪委监委印发《阜阳市扶贫领域问责负面清单》,以“问责负面清单”为抓手,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扶贫开发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据了解,该问责负面清单所列情形,是阜阳市纪委监委从专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反馈、群众举报反映、以往查处案件等途径发现问题中,梳理提炼出来的。包括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和政策落实不到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腐败等4方面。
具体来说,包括落实危房改造政策不力,不能做到应改尽改,选址不合规、标准不达标、验收造假,违规享受、改造后无人住或转换他人,危房未拆除致使出现一处危房以上的;帮扶措施不精准,工作粗枝大叶、敷衍了事、粗糙粗放,工作不深入、不具体,没有针对性、操作性,项目安排与实际需求脱节的;驻村工作队和选派扶贫干部“走读式、不履职、成效差”,擅自脱岗、懒政怠政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坐收坐支扶贫专项资金的等47条内容。
该市要求,对出现《阜阳市扶贫领域问责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和组织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的规定,参照“阜阳市党内问责流程图”,立即启动问责,严肃追究,决不姑息迁就,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让失职失责者受到应有惩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役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打赢脱贫攻坚战,执纪监督必须全面落实精准要求,下足‘绣花’功夫。”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介绍,制定扶贫领域负面问责清单,一方面以问责激发担当,使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中明确哪些是不可逾越的“禁区”,另一方面也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精准监督,用好问责利剑,提供了有力抓手。
据了解,今年以来,阜阳市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严查快处,坚决问责到位,截至4月底已查处问题95个,处理151人,其中纪律处分109人(次),问责5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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