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变干部工作作风,临泉县纪委监委“严”字当头,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灵活,下大力气整顿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工作日午间饮酒案件1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12人,给予警示谈话处理9人,约谈2人,发通报3期,在全县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日常监督经常查,确保监督检查的连续性。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与所联系的乡镇工作室、综合派驻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持续对全县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和党员干部工作日中午饮酒等问题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持续纠正“工作日饮酒”问题,毫不手软。
方式灵活随时查,确保监督检查的有效性。督查之前,严格督查纪律,采取提前不打招呼,临时抽调人员,临时召开会议,抽签确定督查组长、组员及督查对象。在督查过程中,一视同仁,从严要求,不走过场。各组督查同时进行,采取现场调查核对、酒精仪测试等方式,对全县所有党政机关进行“点穴式”精准督查。督查结束后,及时形成督查报告,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严查重处不手软,确保纪律的严肃性。对不顾县纪委监委三令五申、置若罔闻,甚至顶风违纪的人员,一律从严从重处分。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先后查处了长官镇2月2日镇村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高塘镇等5个单位部分党员干部2月9日工作日午间饮酒、老集镇4月23日7名公职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分别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纪律处分,同时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持续释放出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信号。(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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