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黟县着力健全“四责协同”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明责清单化,拧紧“思想关”。实行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化”管理,围绕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确定六大块责任清单,确定年度县级重点“管护”任务。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分层分岗细化实化全面从严治党共性清单、个性清单,层层压紧“护林”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各有侧重的“护林”格局。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将1+N专项整治、痕迹管理等重点工作纳入考核计分,增加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考评权重,全面评估各乡镇各单位政治生态“养护”情况。
履责痕迹化,盯住“落实关”。制定出台《关于实施“两个责任”痕迹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抓住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印制痕迹管理日志,督促各乡镇单位做好履责过程中的谈话、会议记录、制度文件等痕迹资料记载、收集,建立痕迹管理台账,实行定期公开,做到照单履责、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注重跟踪管理,对不如实记录、公开或弄虚作假、应付差事的严肃处理。截止目前已累计下发痕迹管理日志900余册,下发专项督查通报1期。
督责制度化,把牢“传压关”。坚持“季度报告、年中督查、年度考核”机制,每年初检查考核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与大党建考核、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建立末位约谈制度,把约谈作为“督促、指导、提醒、纠偏”的重要手段,每年由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分别约谈责任制考核末位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查找基层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在遵守“六项纪律”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展4轮巡察,开展了市委统一部署的粮食系统专项巡察,共反馈问题280个,移交问题线索18个。
问责常态化,夯实“警示关”。牢固树立权责对等意识,将贯彻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推动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成为常态。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六种问责情形”,严格落地追责。今年以来,共问责党组织13个,问责党员干部10人,党政纪处分1人,同时将责任追究情况作为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以及干部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对1家单位2017年度责任制工作“一票否决”,充分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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