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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实行三项制度 强化巡察工作

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铜陵市枞阳县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注重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实行三项制度,聚焦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实行巡察整改约谈制度。为切实搞好巡察成果运用,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强化巡察整改督查,严格实行约谈制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一轮巡察整改不力的县卫计委、农委、农机局3个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实行县级领导参加反馈制度。创新巡察反馈方式,巡察反馈意见向分管或联系县领导报告,并邀请其参加被巡察单位问题反馈会,落实县领导“一岗双责”,强化县领导对所分管或联系单位巡察整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进一步传导整改责任和压力。

实行村级巡察先审后巡制度。县委将部分群众来信、来访较多的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巡察范围,坚持先审计后巡察制度,请第三方对相关村先行进行财务审计,从而明确了巡察重点和方向,提高了巡察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前两轮巡察已经对5个村居进行了巡察。(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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